公示公告

关于“在各管理体系审核过程中增加组织对气候变化相关考虑的要求”的通知

公示公告

各获证组织:

2024年2月22日IAF与ISO 发布了《关于在管理体系标准中增加气候变化的考虑的联合公报》及 IAF 决议(第 24/11/01 号)相关重要内容,要求所有管理体系标准(包括修订中)增加对气候变化的考虑,增加的两项关于组织对气候变化问题考虑的要求如下:

4.1 理解组织及其环境: 组织确定气候变化是否是影响其实现***管理体系预期结果的能力的一种外部或内部因素和风险。

4.2 理解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 组织应确定与***管理体系有关的相关方与气候变化相关的要求,并是否通过体系运行予以应对。

为进一步助力各获证组织更好适应这一变革,积极应对这一变化;同时加强对ISO管理体系中增加对气候变化考虑的理解及实施,中昇德尚检验认证(成都)有限公司(CRC)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变更的意图:

意图是确保组织在考虑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时,除了考虑所有其他因素外,还考虑气候变化因素。每个管理体系标准中的新增表述确保这一重要主题不被忽视而是在所有组织设计和实施管理体系时予以考虑。        

第4.1条和第4.2条要求的总体意图保持不变,这些条款已经包括组织需要考虑可能影响其管理体系有效性的所有内部和外部因素;这些新的内容确保气候变化在管理体系内予以考虑,并且对我们的社会而言它是一个足够重要的外部因素,现在要求组织予以考虑。        

无论是质量管理、健康与安全,还是其他领域的管理体系,都需要重新评估和调整其策略,以适应气候变化的挑战,确保组织在每个管理体系标准的范围内得到了考虑。气候变化可能对每个管理体系产生不同的影响,质量管理体系主要关注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保证,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则侧重于保护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健康安全。因此,气候变化对这每个管理体系的影响可能会有显著差异。

二:获证组织的要求:

1、认证组织在其自身管理体系的建立、保持和有效性中予以考虑气候变化的因素和风险。确定气候变化以及其他问题(与管理体系)是否相关。如果相关,在管理体系标准范围内的风险评价中予以考虑;如果客户组织运作多个管理体系时,每个体系均应分别就其在每个管理体系标准的范围内涉及的气候变化及风险进行分析和管理。          

2、按照对气候变化新增内容,认证组织确保气候变化已经予以考虑,并且如果被确定为其管理体系的相关因素,按要求被组织纳入到任何目标和缓解行动中。如果组织认为不是其管理体系的相关因素,组织应有作出这一决定的过程以及(适用时)实施相关措施的有效性。

三、认证审核过程要求:

审核过程中,在第 4.1 条和 4.2 条的审核过程中,确保组织所确定的所有内外部因素和相关方需求中,是否考虑气候变化:

1.如果气候变化被确定为组织管理体系的相关因素,应按要求被组织纳入到目标管理和管控行动中,以及实施相关措施的有效性。

2.如果组织认为不是其管理体系的相关因素,审核组应确认组织对这一决定的过程有效性。

我机构在认证决定时,也会关注上述审核要求及审核报告要求,若无相关内容,将提出一次性告知要求审核组补充此部分内容。

中昇德尚检验认证(成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8日

关于转发IAF和ISO在管理体系标准中增加对气候变化考虑的联合公报及相关情况的通知.pdf